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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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入(住)院患者须知

浏览次数:18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3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欢迎您来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为了保证您在住院期间得到精心的治疗护理,增进医患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密切配合,确保您在住院期间的医疗护理,特在您入院之际简要介绍一下患者入(住)院规章制度,并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办理入院时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1号病房楼一楼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办理住院手续后及时交至护士站,并服从病房床位安排,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

  二、请按规定探视,探视时间为11:00-21:00,探视人员要求每次不超过2人,请尽量不要携带儿童。每天08:00-11:00为查房、集中治疗、护理时间,21:00至翌日06:00为休息时间,谢绝探视。

  三、维护良好的就医秩序

  (一)为了给您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休养环境,患者请勿吸烟,陪探视人员吸烟请到楼外的吸烟区。请勿大声喧哗,儿童请妥善看管,听收音机等请使用耳机,避免打扰他人。

  (二)患者及家属未经许可不应进入护士站、医生办公室等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资料,需了解疾病相关情况请咨询主管医生或护士。

  (三)住院患者只许携带生活必需用品,并将物品放入床头柜及储物柜内,毛巾搭在毛巾架上。病房窗台及床下不要乱放杂物,床头桌保持洁净。严禁带入危险品和宠物,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四)请勿随意搬动病房内的设施,请在护士指导帮助下使用床尾摇床设施。

  (五)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病房。不要串病房或自行调换病床。

  四、饮食与疾病的康复有重要关系,请进食医嘱规定的饮食。

  五、为保证安全,请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

  (一)请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二)为保证医疗护理用电安全,设备带上电源禁止使用非医院设备。不得在病区内使用酒精炉、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等。

  (三)空调开放时间请自觉关窗关门。

  (四)禁向楼下倒水、扔污物、烟头,如因此发生火灾等意外,将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

  六、患者驾乘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来院,请自觉接受医院辆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乱停乱放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七、我院奉行廉洁行医,请您不要向医院工作人员馈赠钱物。

  八、如有不遵守医院规定者,医院工作人员有权利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其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九、欢迎对我院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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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泰山医学院济南临床学院)创建于解放战争时期的194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和预防保健等任务于一体的市级综合型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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