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咨询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主要项目

浏览次数:12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a.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即丙类药品。

  b.不符合转诊转院规定及未办理手续的医药费。

  c.挂号费.出诊费。

  d.各种美容.减肥.体验.保健费。

  e.眼镜.助听器.保健按摩治疗器械购置费。

  f.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及其手术费。

  g.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费。

  h.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费。

  i.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故意自杀.自残及燃放烟花鞭炮伤残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j.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考察.进修.讲学.探亲.旅游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k.床位费超规定标准部分。


医院医生 更多
科室导航 更多
医院简介 更多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始建于1949年,初始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曾先后定名为长春医学院内科学院、吉林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总院:长春市新民大街71号;二部:长春市吉林大路与乐群街交汇处吉林大路33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