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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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浏览次数:18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1、我院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接诊医院,在门诊就医可享受门诊帐户或门诊统筹待遇;患者应带好门诊病历本.门诊处方或药品明细单.门诊交费票据以及各种检查结果单;

  2、在我院住院的农合患者,一定要带有当地转诊单和合作医疗证,以备医保登记审核;

  3、在医院诊治过程中,农合管理要求:丙类药品使用需要医院减免20%,丙类诊疗项目使用需要减免50%。我院规定:对农合患者尽量不用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如果使用该减免的费用由责任医生承担。

  4、农合患者出院时应携带:盖章的医保转诊单,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明细清单,临床诊断书以及出院结算票据。

  5、农合患者到省级医院后报销待遇:在农合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的甲.乙类可纳入报销的费用合计数的40%,每年度内农合患者可报销的最高额度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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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始建于1949年,初始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曾先后定名为长春医学院内科学院、吉林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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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院:长春市新民大街71号;二部:长春市吉林大路与乐群街交汇处吉林大路33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