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按省、市统一部署,经沙洋县政府同意,在沙洋县先期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双向转诊激励约束机制等试点,2018年10月8日起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19年适时在全市全面推开。
一、什么是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院治疗不同的疾病,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通俗地讲就是小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一般疾病在县医院看,大病在大医院看。
二、什么是基层首诊
常见病、多发病首先到基层医院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院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院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目前,沙洋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与基层医院建设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常年派驻专家坐诊,建立远程放射、B超、心电图、检验等诊断、会诊系统,实现基层医院检查,上级医院诊断。在各个医院(包括荆门市级医院)建立专门的转诊服务部,为转诊患者提供“一站式”转诊手续办理及导医、导诊服务,不需要患者及家属多跑路。
三、沙洋县内首诊、转诊医院有哪些
县内所有医保定点医院都是首诊医院。同时,沙洋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也是乡镇卫生院的上级转诊医院。
四、市级首诊医院有哪些
市口腔医院、市二医东院、市皮防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爱尔眼科医院、慈济医院、安贞医院、爱民医院、现代妇科医院
五、市级转诊医院有哪些
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
六、转诊政策
(一)按照“尊重患者意愿、就近就急、逐级转诊”的原则按程序转诊。
(二)符合转诊病种目录,并按程序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费用按医保正常比例报销。
(三)不符合转诊病种目录,自行要求到市级转诊医院的,或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费用在医保正常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一半比例报销。如:正常报销比例为60%,则实际报销比例降低到30%。
(四)在沙洋县参保,但长期在荆门市内(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东宝区等)居住的,应在市级首诊医院首诊,首诊医院看不了的按程序上转到市级转诊医院诊治。
此类人员中,不符合转诊病种目录,自行要求到市级转诊医院的,或未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市级转诊医院的,住院费用在医保正常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20%报销。如:正常报销比例为60%,则实际报销比例降低到48%。
(五)特殊群体患者看病,可就近自由选择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先入院,再由接诊医院向沙洋县人民医院转诊服务部申请备案,同时提交患者详细电子诊疗文书(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是否精准扶贫、初步诊断、病情摘要等,下同),经备案后在接诊医院就地诊治,住院费用仍按医保正常比例报销。
特殊群体包括:
1.急危重症患者。
2.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人群,如70岁以上老年人、0—3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高危孕产妇等。
3.专科疾病患者,可直接选择专科医院诊治。孕产妇、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的诊治,按照产科与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患者因同一种疾病需再次住院治疗、复查等(如癌症放化疗、骨折需拆除钢板等),可直接选择原就治的医院就诊。
(六)各类上转患者经转诊医院诊治病情稳定后,转诊医院应将其及时下转至患者就近的首诊医院进行后期康复治疗。
(七)符合转诊规定的,上转时,转入医院减免在转出医院己支付的门槛费;下转时,转入医院不再收门槛费。
(八)各级医院通过双向转诊服务部转诊信息平台实行“一站式”电子化转诊,不需患者及家属来回跑路。
七、转诊流程
(一)沙洋县内转诊。
在沙洋县内,患者可任意选择村卫生室(社务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医院看病,各医疗机构看得了的就看,看不了的,及时逐级上转。
(二)沙洋县转市级转诊医院
沙洋县内医疗机构如需向市级转诊医院转诊患者,应第一时间向县人民医院转诊服务部发起转诊申请,同时提交患者详细电子诊疗文书,经县人民医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转往。
(三)荆门城区转诊
在荆门城区,市级首诊医院如需向市级转诊医院转诊患者,应第一时间向沙洋县人民医院转诊服务部发起转诊申请,同时提交患者详细电子诊疗文书,经沙洋县人民医院备案后方可转往。
(四)市级转诊医院就地治疗
已到市级转诊医院就医的,符合三级医院诊疗病种目录,由该院第一时间向沙洋县人民医院转诊服务部申请备案,同时提交患者详细电子诊疗文书,经沙洋县人民医院备案后在该院就地治疗。不符合三级医院诊疗病种目录的,该院引导其到首诊医院诊治。
(五)转荆门市外
凡需转往荆门市以外医院的,由沙洋县医保部门按原程序审核转往。
(六)荆门市外异地就医
凡在荆门市以外异地务工、就读、居住的沙洋县参保居民,在现居住地就医的,或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按原程序向沙洋县医保部门报备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