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理工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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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理工学院附属中心医院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5、因打架斗殴、交通事故、责任事故引起的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精神病患者除外)、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及上述原因造成的伤残、后遗症就医的;

  6、减肥、食疗、戒毒、性传播疾病(艾滋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7、医保卡遗失后未挂失期间发生费用;

  8、因美容、矫形、健美及生理性缺陷的手术、检查、治疗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9、各种体检、预防服药、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社会调查、疾病跟踪随访的各种费用;原发性男性不育、女性不孕的检查治疗费用;

  10、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11、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12、住院病人不遵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医疗费用;

  13、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等;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基本医疗不予支付的情形发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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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于1980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和康复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和国家863计划肿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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