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5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卫医发[2013]31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病历复印时间:
患者出院两周后可来院病案室复印病历。“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出院时需复印病历者,向主管医师提出申请,并经主管医师签字后,由病区指定专人负责携带病历到院病案室复印。其它病人原则上出院时不得复印病历。
二、病历复印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患者本人请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现役军人应提供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患者代理人请提供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现役军人应提供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患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3、死亡患者近亲属请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近亲属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请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死亡患者与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并提供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授权委托书;
5、保险机构请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工作证,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授权委托书(患者死亡的,则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签字;
6、公安、司法机关请提供公安、司法机关采集证据的介绍信,执行公务人员的工作证(至少同时有两人进行采集)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签字;
三、病历复印内容:
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四、病历复印收费管理: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豫发改收费[2004]1070号中关于病历复印收费规定,医疗机构为患者复印病历资料,工本费标准原则上按照市场复印费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