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为贯彻落实各级医保管理部门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医保患者享受门诊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结合我院实际,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政策规定“恶性肿瘤门诊重大疾病”先申请,后使用。
注:住院期间,无法同时享受门诊重大疾病待遇。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85%
退休人员90%
注: 1.参保人员需按省直规定,先承担个人自付部分,再由统筹基金支付。
2.省医保门诊重大疾病与门诊慢性病只能申请一种
申报流程:
符合门诊重特大疾病救治范围的省医保患者,到门诊楼二楼医保办服务窗口领取《河南省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申请表(省直)》
责任医师(名单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并签字
携相关资料(具体申报材料见附件)交至医保办服务窗口
等待省医保中心审核
取药流程:
每次取药前至门诊二楼医保服务窗口领取《特殊药品领取登记表》
责任医师填写“门诊病历”,详细记录患者病情,开具特定药品处方并在《登记表》上签字
携《登记表》、门诊病历、处方单至医保服务窗口审核盖章
门诊收费处刷医保卡缴费
门诊调剂室(药房)取药
将《登记表》归还医保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