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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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病历复印须知

浏览次数:14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尊敬的患者和家属: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并前来就医,为了给您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现将病历复印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出院病历复印方式:现场复印、邮寄(需患者或监护人亲自到病案室填写邮寄委托书)。

  二、病历复印时间:

  (一)归档病历:一般在患者出院后十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复印,如出院后急需病历复印件,请与经治医生沟通,医生将病历返至病案室后,可即时复印。

  复印时间:工作日8:00-12:00;13:00-16:10

  (二)在院病人病历:住院期间患者复印病历,需患者或监护人与所在临床科室联系,由临床科室工作人员携带病历资料与患者(或监护人)到病案室,可即时复印部分病历。

  三、医院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监护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三)准备资料如下: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四、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病案室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病历邮寄服务请于出院时到病案室当面委托申请办理。

  病案室联系电话:0451-82423206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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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始建于1953年,隶属于市卫生局,是一所以收治精神科疾病患者为主大型专科医院。哈尔滨市心理卫生中心亦是本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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