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38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9日
尊敬的病友:您好!
为了让您能拥有良好的治疗环境,早日康复,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将会热忱为您服务,愿我们的服务能给您带来方便和满意!
入院流程:
出院流程:
复印病历流程:
邮寄复印病历流程:
一、住院治疗及作息时间
5:30—7:00 抽血、起床、测体温、术前准备
6:30—7:30 打开水、早餐、服药
8:00—11:00 晨间护理、医师查房、治疗
11:00—12:00 午餐、服药
12:00—14:00 午休
14:00—15:00 测体温、治疗
16:00—17:00 晚间护理
17:00—18:00 晚餐、服药、交接班
18:00—20:30 测体温(为发热者、手术者)
21:00 熄灯;探视人员请准时离开病房以免影响患者休息
如果您想在次日早7点之前吃东西,请您询问一下护士是否有需要空腹的检查,以避免因进食影响您的检验及检查项目。如有特殊检查、治疗、护理项目,医护人员会提前通知您。
二、订餐制度:
1、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为您开出合理的饮食,请您根据医嘱在医院订餐。
2、入院后您可在营养餐厅负一层办理就餐卡。
3、时间:6:30—8:00;9:00—13:00;16:00—19:00。
4、配餐员会根据饮食单及您所订餐,将餐车推到病房楼道给您送餐。
5、供餐时间:早7:00早饭,11:00午饭, 17:00晚饭。
三、陪床制度:
1、病房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陪住医嘱。每位患者只能有一名陪住人员(护工属于陪住人员)。
2、陪住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请勿谈论不利于患者健康和治疗的言语。
3、在医师查房、患者治疗时,陪住人员应主动离开房间。如欲了解治疗情况,须待以上工作结束后,再向医护人员询问。
4、保持病房内清洁、整齐、安静;请勿吸烟、饮酒、高声谈笑、坐卧病床;不得在病房浴室洗澡、洗衣服;不要自带床铺被褥。
5、陪住人员必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得在病房使用各种电器及燃具。
四、探视制度:
1、探视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2:00~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6:00,其他时间请不要安排探视。
2、探视每位患者限2人同时探视,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学龄前儿童及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患者请不要进入病房探视。
4、上午是医师查房、集中治疗和护理时间,请勿随意离开病房,也不要安排您的亲人和朋友探视。
五、出院结账:
1、如果您是石家庄本地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请在您出院三天后带着您的住院押金单到住院处一层出院处结账;如果您是自费、公费医疗保险人员,在您出院当日下午3点以后或者在您接到出院通知的次日上午8点以后带着您的住院押金单到住院处一层出院处结算。结帐后,请您拿着出院通知单到护士站领取您的出院带药。
2、出院后请您按照出院诊断证明书中的医嘱按时服药和锻炼,定期到医院门诊复诊。
3、新农合及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复印病历者,请您在出院五个工作日后带着您的出院通知书、身份证到我院病案室办理复印。代理复印者,除上述病人相关证件外,需要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方可办理复印。
七、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的权利:
1、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2、您享有知道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权利,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说明,如您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提出请医护人员解答。您对医生提出的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3、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4、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代您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
5、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6、我院尊重您的隐私权,您可以要求医生对您的病情进行保密。
7、我院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红包”,请您监督,有违反者,请举报至监察办公室,电话:66002006。
8、我院在每层病房都设立了意见箱,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9、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您可向医院接待投诉部门反应并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转科流程图:
转院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