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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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儿童医院住院流程

浏览次数:2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9日

  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参保患者在医院就医,必须主动出示医疗保险证、卡、医疗保险病历本。医师根据病情,按照医疗规范,符合入院指征的,开具《医保入院通知书》收住院。患者到指定的医保收费窗口办理入院手续,休息时间到住院处窗口办理医保住院。

  参保人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由主诊医师开具出院通知单,参保人持出院通知单到医保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

  住院治疗注意事项

  起付标准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额度。不同医院等级、不同人员类别,起付标准也不同,主管医师严格执行按照《医保药品目 录》、《医保诊疗项目》执行,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时医师必须告知患者或患者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我院按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起付段以上费用按医疗机构的级别和不同的参保人员类别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

  参保人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7日药量,慢性病不超过15日药量,不允许带针剂及输液药品。出院结算时,参保人或家属须在医疗保险费用明细单上签字确认。

  住院陪护制度

  1.新入院病人可由2名家属陪同进入病房,请家属办理好住院手续后于1小时内及时离开病房。

  2.7岁以下小儿可留陪属一人,新生儿病区及7岁以上学龄儿童除特殊情况科主任、护士长批准领取陪护证后暂留2人,病情平稳即减为1人。

  3.陪护家属请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爱护公物,注意保持病房卫生。

  4.医院设有家属招待处,无陪护患儿家属须留一人,以及其他需要住宿的亲属可在招待处办理住宿,以便患儿病情变化或有特殊需要时及时与家属取得联系。

  住院探视制度

  1.我院探视时间为每周一、三、五、六、日下午2:30-6:00.探视人员请自觉遵守探视制度和服从探视处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和离开病房。

  2.为了病儿尽快康复,每位病儿每次探视请不要超过2人,有传染病或感冒者请勿入内。为防止交叉感染,请勿将健康儿童带入病房。

  3.探视时医护人员向家属,特别是无陪护患儿家属介绍患儿病情,并进行卫生保健和家庭护理知识宣教。

  4.为保证医疗秩序和病人休息,上午查房和治疗时间谢绝探视人员进入病区。特殊情况由探视管理人员发给探视证,允许一人进入 病区,处理完特殊事宜于一小时内离开,领取探视证时请您交纳押金20元及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一份,返回后交探视证时如数退回。凡超过1小时未退证者 每超过5分钟扣罚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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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儿童医院创建于1989年,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占地面积3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190平方米。编制床位670张,年门诊量45万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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