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3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7日
1. 患者凭身份证、社保卡实名进行预约。
2. 预约时间:为提前一周的0:00至就诊日前一天的23:59。
3、 患者须凭有效证件或电子医保卡按时取号,过时作废且视为一次违约。
4、 患者取消预约,须于就诊前一日24:00前操作(诊间预约提前1个工作日17:00前),否则视为一次违约。
5、 累计违约满3次,患者账户将被拉入黑名单,进入黑名单后三个月内不能享受预约服务
(黑名单从第3次违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