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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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指南

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1日

  一、办理入院

  1、病房医师开具办理入院通知单由客服中心二楼服务台办理、门诊诊间医师开具办理入院通知单由诊间护士办理手续后方可入院。

  2、入院资料填写须与本人有效证件一致,以免影响您的各种报销手续。

  3、预付金的形式:现金、联银卡均可。交费后妥善保管好按金单,出院结帐时需凭该单办理。

  二、病房安全

  1、病房为公共场所,请勿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手提电脑、手机、首饰、钱包等)进入病房,随身财物在睡觉、冲凉或离开病房时请注意保管,提高警惕,避免被盗。

  2、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病区;病房禁止明火;严禁高空抛物;请勿自带电器,以免影响医疗用电。

  3、请不要相信陌生人向您提供的各种医疗服务和药物等,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三、入院须知

  1.住院病友在住院期间,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与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或食物过敏史及有关详情。

  2.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需要护士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医护人员。

  3.查房、治疗时间请患者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在病室内打扑克、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4.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否则由此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院方不负任何责任。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炉具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为保证医护人员及时执行医疗行为,病房不得反锁、栓死。

  6.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未经过主管医生同意不得自行留宿、陪床。

  7.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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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白水塘路48号(总院);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10号(东湖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