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

咨询

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患者及家属的义务

浏览次数:3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为了保证医院正常运转,医疗工作顺利完成,请您在住院期间配合我们,认真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义务。为了保证患者的救治工作能够安全有序的运转,医院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是维护患者利益的可靠保障,因此需要工作人员、患者和家属共同遵守。

  2、积极与医护人员配合的义务。您有义务向医护人员提供真实的病史资料,告知治疗前后的情况(包括药物的副作用),提供虚假病史、隐瞒有关信息可能会影响疾病的治疗。患者出现躯体疾病时,您有义务接患者外出会诊、治疗。为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医院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请您确保所留住址和电话准确,发生变更时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3、尊重医务人员及其劳动的义务。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关系,因此医务人员的人格、人身、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及医院工作人员的劳动结果都应该得到尊重。

  4、自觉维护医院秩序的义务。医院是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具有特殊功能的公共场所,因此医院的秩序有特殊要求。主要是安静、清洁、不干扰医务人员的正常医疗活动、不损坏医院财产。

  5、自觉缴纳医疗费的义务。医院正常运转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医疗收费,为了保证您的亲人在院内能够接受连续而正规的治疗,必须认真履行按规定缴纳医疗费的义务。

  6、自觉履行知情同意的义务。为了维护患者及其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在对患者进行医疗护理时,需要进行必要的告知,对此,您必须表明同意与否的态度,以便医务人员进行诊疗。

  7、正常出院的义务。我们现在医院的床位数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对于已经临床好转、治愈并达到出院标准的患者,应该按规定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以便为其他患者的收治做床位准备,让有限的床位时刻为最急需的患者服务。


医院医生 更多
科室导航 更多
医院简介 更多
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
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
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坐落在森工之都、冰雪之乡的牙克石市,是呼伦贝尔市唯一的一所集精神医疗、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教学...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兴安西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