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 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1 汀)、电子束Cr、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 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的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 其他
1、各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χ—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χ—刀)、心脏及血管照影χ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KCr)、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