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热诚欢迎您来我院就诊,为使您安全顺利就诊,请仔细阅读一下须知:
1、凡来我院就诊人员须持有本院门诊病历,自行填写病历封面栏目,实名就医,不能相互借用以及及串用;并如实向医务人员提供详细病情、健康状况、既往史、家族史、药物过敏史等有关情况,若由此导致不良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2、门诊病历是您就诊处理医疗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切勿涂改、刮擦、撕页、损毁;按时间顺序粘贴您所接收的各项检查报告单,以便查询。
3、在就医过程中,您对自己的病情和医生对您推荐或要求的特殊诊疗措施享有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是否接收的权利,并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如果拒绝接受医师推荐的项目,请在病历及知情同意书中表明拒接意见并签名。
4、在我院就诊过程中,您对医师采取的检查、治疗意见,如有疑问,请及立即与医师联系。在本院取药后,应注意药物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请及时向药剂师和医师咨询,请按照医嘱治疗,病情如有变化,应及时来我院复诊。
5、就医期间请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治疗,并自觉支付就医期间接收医院诊疗服务项目的费用,如有疑问,可通过触摸显示屏查询。
6、医疗服务是高风险性的行业,医疗活动(药物、手术、检查、治疗)本身具有侵害性和创伤性,又由于个体差异,医疗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对医疗风险和结果应有正确的认识。
7、就诊过程中请妥善保管您的财物,防止丢失。
8、遇到困难或意外,请与医院总值班或巡逻保安联系。
9、请您在就医时,不要轻信“医托”,谨防上当受骗。
您对医疗服务过程或结果有意见或建议时,可向就诊科室领导或医务科0713-8662873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