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4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参保人门诊大病资格,收回《门诊大病医疗证》:《门诊医疗证》超过规定年审时间六十天以上的;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低于起付线标准(按定点医院级别计算)金额的;按规定应予取消的其他情形(如造假、死亡、治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