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1日
(一)政策解读:
1.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鉴定,均须由有资质的二级(含)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承担。
2.我院负责鉴定的慢性病种有:妇女“恶性肿瘤”、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地中海贫血(含输血)。
3.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是指门诊特殊慢性病目录范围内具体项目的报销比例,而不是总费用的报销比例。医院电脑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自动核算。
4.市本级、章贡区、开发区、蓉江新区的医保患者可在我院办理,各县(市、区)参保人患门诊特殊慢性病由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回到当地定点医院申请办理。
(二)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者,至儿科大楼一楼医保科领取并填写《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表》(身份证号码一定要填写准确)→患者按慢性病标准要求准备材料→经管医生及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医保科负责人审核并签字→慢性病专家小组审核并签字→将表格及相关材料交医保科→医保科每月25日前将初审材料报送至医保局审批→次月初医保科前往市医保局领取审批回执表→医保对象携带医保证来院医保科盖章。
(三)使用说明:
1、当月审核通过,次月1日享受待遇。
2、市本级、章贡区、开发区、蓉江新区的医保患者医保卡无需办理开通手续;各县(市、区)的医保患者需回当地医保局办理医保卡开通手续。
3、使用时,携带社保卡或医保卡就医,在门诊任何收费窗口均可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