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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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农合病人住院须知

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0日

  1、新农合病人经我院医师开具入院证后,凭户口簿、身份证、参合证和转诊证明到出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出入院处经办人员会在住院病历首页上加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印章。然后凭入院证和住院病历首页到住院科室安排住院。

  2、因急诊或打工等特殊情况未办理转诊证明的病人, 办理入院时应出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并告知出入院处经办人员自己是新农合病人。在出院前补办转诊手续。

  3、住院治疗时使用的自费药品和开展的自费诊疗项目,若病人或其家属同意,应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4、患者出院时,必须结清住院所有费用,然后凭借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知情同意书及规定所需的其他资料,到新农合结算窗口进行审核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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