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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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医保病人就医须知

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0日

  1、医保病人就医挂号时,应主动出示医疗保险证,领取病历和就诊卡,由导诊护士安排就诊。

  2、医保病人就诊的诊疗费用结算,应持医疗保险卡到医保专用收费窗口结算。

  3、需住院诊疗的医保病人,经医生检查后开具入院证,并持医疗保险证到入院处缴纳预交金,办理相关入院手续。如遇病危和急诊入院的,第二天应及早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4、医保病人住院期间用药按医保相关政策执行,超出医保用药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

  5、医保病人如需转院治疗,应经住院科组织专家会诊,由科室提出转院意见,分管院长审批后,到医保科填写转院申请表,逐级审批签字,方可转院治疗。

  6、医保病人住院应按医院规定缴纳预交金或补交预交金,出院时按医保有政策,区分统筹内支付,统筹外费用和自费部分三个类别结算,对缴纳的预交金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

  7、医保病人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的医疗保险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医保管理机构报告,不得借给他人使用,经发现借用、冒名、伪造等行为,医院有权扣压其医保IC卡,报告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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