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1日
1.鉴定委托书或鉴定聘请书原件。
2.案件卷宗材料复印件(如诉状、询问或讯问笔录、案情摘要、答辩状、旁证材料、庭审笔录、被鉴定人身份证明、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3.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
4.相关病历病史资料(出、入院记录、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影像学资料(如CT/MRI、X线片)等。
5.属重新鉴定的,提供原鉴定意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