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4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1日
一、跨省异地
(一)就医流程
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社会保障卡及备案表到出入院办办理住院手续→出院当日持社会保障卡到出入院办办理出院结算
(二)支付医疗费范围
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时,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按照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范围、标准及个人先支付费用比例执行;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二、省内异地
(一)就医流程
1、清远、江门、汕尾、阳江、河源、揭阳、汕头、潮州(需要备案)
①未办理好备案手续
“出入院办”办理住院手续→住院部医生开具“诊断证明书”(注明住院时间、初步诊断)→家属携带:参保人的“身份证”、“社保卡”或“农合证”、“诊断证明书”回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出院前三天携带参保地医保中心提供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出入院办办理省内异地医保登记→出院当日出入院办办理出院结算
②已办理好备案手续
携带参保地医保中心提供的“备案资料”、社保卡、身份证到“出入院办”办理省内异地医保身份入院→出院当日出入院办办理出院结算
2、珠海、云浮、梅州、东莞、惠州、深圳、佛山、肇庆、湛江、中山、韶关、茂名(无需备案)
参保人出具身份证、社保卡在我院出入院办办理省内异地医保身份入院→出院当日出入院办办理出院结算
(二)其他说明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三、结算说明
因全国联网、省内异地结算,中间环节多,信息系统可能出现故障等情况,结算不顺时需多方联系沟通,我院将全力协调,确保就医结算的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