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1日
1、进入医院的机动车辆30分钟内(含)免费停放。
2、超过免费停放时间后,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服务对象(就诊者)的车辆,不分时段12小时以内(含)按5元/辆的标准收费;诊疗者在12小时(含)内乘坐同一车辆多次进出医院停车场的,凭医院有效凭证(资料)只按一次计费。超过12小时后,按非服务对象车辆的标准收费。
非服务对象(非就诊者)的车辆,1小时(含)之内,按10元/辆的标准收费;之后按5元/辆/小时的标准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同一车辆起止时间连续累加24小时(含)内,最高收费为60元/辆,24小时后重新按本规则计费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