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生命征平稳。
2、外科专科处理已结束,脊柱稳定,无需外科专科处理。
3、导致脊髓损伤的病因已根治或病情无继续进展。
4、无严重内科系统并发症。
5、辅助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平稳。
6、未接受系统康复治疗,仍存在功能障碍,如运动功能障碍、感觉功能障碍、二便障碍。
7、C4以下完全、不完全损伤,无明显呼吸功能障碍;或C4以上不完全损伤,无明显呼吸功能障碍。
出院标准:
1、患者生命征平稳,辅助检查指标基本正常。
2、无应继续住院治疗的并发症。
3、经康复训练,此次住院已达到康复目标或患者各项功能障碍已达到平台期。
4、功能状态达到入院时双方共识的标准。
5、患者不配合康复治疗,要求出院。
转院标准:
1、出现严重内科系统并发症。
2、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
3、导致脊髓损伤的原发病复发、进展或恶化,如肿瘤、视神经脊髓炎等。
4、出现明显精神症状如焦虑抑郁自杀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