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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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病人的义务

浏览次数: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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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总医院,始建于1964年,由最初的小帐棚简易卫生所发展成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以北辐射内蒙古鄂莫两旗近12万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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