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共有工业企业2万余家,产业工人约300万。其中,接触尘毒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重的企业约7000家,行业主要分布在制鞋、箱包、电子、电池、宝石加工等,职业病种类主要有苯中毒、铅中毒、二硫化氢中毒、正已烷中毒、有机锡中毒、尘肺等。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我市共诊断职业病患者179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早期发现职业病患者,使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和观察,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快速地发展,市政府于2003年2月20日批准成立了专业的职业病防治机构——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该中心设在东莞市慢性病防治院内。设职业病病床30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2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3人。该中心的职责不仅是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业务技术指导,同时也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参谋部。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职业人群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种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协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全市职业健康监护质量控制体系,当好业务技术指导。按照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用人单位及卫生行政部门。
二、收治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积极开展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
三、负责知道和培训镇(区)医疗卫生单位和企业开展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开展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可许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