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咨询

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报销有关细则

浏览次数:13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7日

  1.乙类药品、特检特治,先负担10%。参保人员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2.一次性医用医保耗材,总额在5000元及以下的,个人先自付10%;5000元—10000元的,个人先自付15%;10000元—20000元的,个人先自付20%;20000元—30000元的,个人先自付30%;30000以上的个人先自付40%。参保人员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3.住院门槛费:一个年度内第1次住院900元,第2次450元,第3次及以后没有门槛费;

  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3%、城镇居民65%(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


医院医生 更多
科室导航 更多
医院简介 更多
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我院是河北省唯一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河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院有职工1200人,开放床位1260张,总资产超过...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沧州市黄河西路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