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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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附属医院复印病历

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遵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国卫医发〔2013〕31号),下列人员和机构如有需要可以申请复印相应病历资料:

  1.患者本人或者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受理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和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患者出院

  ↓

  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出具出院证、患者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或儿童户口本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授权委托书到病案统计室办理复印病历申请单

  ↓

  病案室工作人员审核病历复印申请单及相关证件,审核无误后办理病历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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