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军队保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拟定保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保健对象实施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和疗养;
(三)报告保健工作情况和保健对象健康状况;
(四)承担重要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五)建立和保管保健对象健康档案;
(六)组织实施保健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务培训、保健医学科学研究与交流;
(七)使用和管理保健经费;
(八)使用、维护和管理保健设施、设备;
(九)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