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妇产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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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妇产科医院产科出生证明办理

浏览次数:29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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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

  亲爱的孕产妇及家属:

  现依据吉林省卫计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的通知》(吉卫妇幼发【2014】6号),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我院在新生儿出生后 60 天内发放《出生医学证明》(以下简称证明),我院咨询电话 82903605;超过 60 天未办理的请到南关区妇幼保健院办理(先到我院办理病案首页,分娩记录,出生信息登记卡),南关区妇幼保健院电话 81706560。

  二、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我院证明办理窗口(A 座一楼)进行现场办理。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8:00—15:30,法定节假日休息。出生证明窗口已安装叫号系统,工作日早 7:30 开始叫号,过号无效,请重新取号。

  三、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我院办理:

  1、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双方户口首页及父母信息页复印在同一张纸的正反面)→点击查看样本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未过期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点击查看样本,过期的二代身份证无效。

  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产后访视回执单。→点击查看样本

  4、确定的新生儿姓名(一经确定打印,姓名无法更改)。

  四、办理单亲《出生医学证明》,需母亲本人前来办理,不允许代办,提交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后访视回执单、确定的新生儿姓名。

  五、证明一经签发,如信息填写无误,将不予更改,确需更改姓名的,按照公安户籍管理规定可用作曾用名。

  六、《出生医学证明》应由新生儿母亲前来办理。如需其他人(包括父亲)办理应有新生儿母亲亲笔签名并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点击查看样本

  七、父母一方为军人的由军官证代替户口。

  八、办理证明前务必将手机APP顶顶棒软件内父母信息填写完整并保存。

  备注:《产后访视回执单》的办理:将《孕产妇保健手册》送回建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产后休养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办理《围产保健手册》的产妇,请在出院后 3 天内回产后休养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换发加盖建册单位公章的《产后访视回执单》。

  亲们,《出生医学证明》是宝宝的第一张法定证明,在宝宝未来的国内外学习生涯及生活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望您认真对待,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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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流程

  一、出生时间为1996年1月1日前:

  1996年1月1日前在我院出生者,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请携带产妇身份证(如代办也需代办人身份证)在我院病案室依据分娩记录开具《证明》。

  二、出生时间为1996年1月1日—2006年8月31日:

  来我院病案室领取“病案首页”及“分娩记录”复印件,之后到《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B座一楼)填写并录入“出生信息登记卡”。其他资料需回首次签发出生证的机构办理。

  三、出生时间为2006年9月1日及以后:

  所需材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儿童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如儿童尚未落户,应在父母双方的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

  2、“出生证明副页” 的复印件、《出生信息登记卡》复印件。

  3、补发申请表。

  4、病志首页和分娩记录。

  补办流程:

  1、携带产妇身份证(如代办也需代办人身份证),到长春市档案馆(出生日期2006年9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或者我院B座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出生日期2016年1月1日-至今)调取“出生证明副页”的复印件。

  2、来我院到病案室调取“病案首页”及“分娩记录”复印件,之后到我院B座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打印“出生信息登记卡”,填写《补发申请表》。

  3、之后携带所需材料到南关区妇幼保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如有特殊情况,请咨询南关区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电话:8170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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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流程

  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原件。

  2、父母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儿童户口及复印件。

  3、《出生信息登记卡》。

  4、病志首页和分娩记录。

  5、换发申请表及换发情况说明。

  6、军人更改证件号需提供部队证明。

  补办流程:

  1、去病案室调取病志首页和分娩记录。

  2、到我院B座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领取“出生信息登记卡”,填写换发申请表及换发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窗口工作人员将以上资料信息上传给南关区妇幼保健院,提交申请。

  4、等待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30天以内(包括30天)者,来我院《出生证明》办理窗口(B座一楼)办理。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超过30天者,请到南关区妇幼保健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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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妇产科医院位于南关区西五马路129号,始建于1896年,是一座历史悠久的专科医院。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创业,已发展为具有较强实力形成了集医疗、教、研为一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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