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8日
一、在门诊发生的费用能否给予报销?
根据省农合办[2009] 8号《关于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调整的意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以报销,在门诊治疗的各项费用不予以报销。
二、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1.办理住院手续时,应持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如当时未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应说明情况)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2.办理住院手续后,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病历首页到农合(8号)窗口办理登记、核对新农合医疗证和身份验证。
三、如何办理出院手续?
1.须回当地报销的农合患者;出院当日到住院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持出院收据到农合(9号)窗口领取报销资料。
2.可办理即时结算的农合患者;出院当日到农合(9号)窗口办理审核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领取补偿款离院。
3.出院时应向经治医生索取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书在住院结算处盖章)。
四、如何办理报销手续?(指住院患者)
1. 回当地县市合管办报销的;我院提供报销的相关资料。
2. 可在我院办理即时报销的;如报销手续齐全,可在我院办理即时报销。
注:与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自杀、自残、酗酒抢救、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需回当地报销。
五、办理即时报销需要哪些手续?
1.总费用清单
2.出院结算收据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农合证)
4.患者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5.转诊审批单。
6.代办人身份证
六、在我院住院的患者报销比例是多少?
根据省农合办[2009] 8号《关于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调整的意见》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补偿办法
费用分段
报销补偿比例
0--500元 30%
500元以上 45%
七、 如果没有转诊证明怎么办?
1.在门诊就医无需转诊审批单。
2.住院患者如没有转诊审批单,务必在3日内与当地县(市)合管办联系补办。
祝您早日康复
监督咨询电话: 0431-89332577、8933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