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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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浏览次数:12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双证办理流程

  新生儿出生后由当班助产士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医院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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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医学证明需:领证人员带齐以下资料: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证人非母亲本人需携带母亲委托书

  预防接种证明需:预防接种网络培训《合格证》截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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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证人在双证办理办理窗口完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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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人员核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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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人员准确完整录入《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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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人、领证人双方再次核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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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证人检查无误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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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人核对双证信息后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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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证人员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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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证人阅读《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使用及保管须知并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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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完毕,领证人离院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联合规范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我院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的注意事项公示如下:

  1、领证人由新生儿母亲本人持:(1)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正反两面在一张A4纸张)、(2)填写完整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3)出院证。

  2、领证人非新生儿母亲,需持其母亲亲手签名的委托书,并持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3、有效证件:①有效的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③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4、完整填写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填写要求: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中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人须签字确认。新生儿随父、母姓,名字不可更改。

  (2)住址填写身份证住址或现住址。

  (3)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在父亲信息栏填写“/”。

  5、《出生医学证明》打印后,领证人须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不能变更。

  7、请于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前来办理。

  8、《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后请妥善保管。遗失者按照有关规定到涪城区妇幼保健院办理。

  9、办理地点:六楼产房办公室

  10、办理时间:周一、三、五上午9:00-12:00( 节假期除外)

  《出生医学证明》补办须知

  一:补发对象

  凡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我院出生的新生儿,因为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可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二:补发所需材料

  1. 补发需要由新生儿父母提出书面申请。

  2. 遗失证明资料(《绵阳日报》或《绵阳晚报》登记原证作废的报纸。)

  3.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新生儿父母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5. 病历复印件(带母亲出院证和身份证到5楼病案室复印)。

  6. 填写补发申请表。

  7. 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和原出生证存根复印件。

  三:补发机构和时间

  1. 补发机构为:涪城区妇幼保健院

  2. 办理时间:每周四和周五

  四: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果需要出生证明,以“出生公证书”为合法有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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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是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国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接受省卫计委和川北医学院双重领导的省级直属综合医院。医院坐落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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