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出诊费、救护车费、取暖费及病房空调费、体检费等。
2、超出收费标准床位费以上的费用、包房费、煎药费、尸体存放费等。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类美容、保健项目及一些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跟踪随访等。
3、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疾病预测等。
4、母婴保健保偿范围内的医药保健费用。
(三)治疗项目类
非手术日使用的输血费、推拿治疗、口腔类矫形/修复治疗(离休、工伤患者除外)等。
(四)其他
1、各种先天不育(孕)症、试管婴儿、人工授精费用、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等。
2、因违法、违规、犯罪、打架斗殴、交通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因帮工、受雇佣致伤、医疗事故、狗咬伤等所发生的有第三者承担责任的医药费用。
3、因吸毒、服毒、酗酒及戒毒、戒烟治疗等发生的医药费用。
4、发票遗失或损毁、自制、复印后的医药凭证费用。
5、一次性生活物品费用,如:脸盆、痰盂、病员服、便盆等。
6、未经卫生和物价部门批准,定点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或诊疗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