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一)主管医师对符合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的我院住院患者,出院前填好《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认定表》或《烟台(市、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认定表》交予患者。
(二)患者正常出院10天后持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到一楼住院处大厅19号窗口复印有效(限半年内)住院病案。
(三)患者持《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认定表》或《烟台 (市、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认定表》、住院病案复印件、身份证、两张1寸近期彩照到医院一楼住院大厅17、18号窗口审核、盖章。
牟平区患者门诊慢性病申请认定表由我院医保处统一交至主管部门办理。直接认定病种约2-3周可审批完成,患者到医保处18号窗口领取病历专用本。烟台市其他地区(除牟平区以外)患者需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主管部门递交申请、办理。
需查体认定的病种:甲类慢性病病种:脑出血脑梗塞后遗症、慢性肾功衰竭(未透析)、肝硬化失代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糖尿病合并并发症;乙类慢性病病种: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肾炎及肾病综合征、脑出血脑梗塞后遗症、慢性病毒性肝炎、原发性高血压、慢性心力衰竭。需查体认定的病种查体时间及认定结果需医保主管部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