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8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0日
1. 门诊部负责的急诊是指正常门诊时间来我院或三院急诊科就诊的精神科急重症病人,不包括三院急诊科留观会诊病人。
2. 据我院实际情况,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 11:50、下午1:30 - 4:20由门诊部协调安排门诊医师处理。
3. 门诊部接到急诊电话后应立即安排医师处理(10分钟内),不得延误急诊,如有特殊情况应汇报门诊部主任或请示院办及三院总值班。
4. 来我院就诊的急重症病人,按照特殊困难患者的处理程序,启动绿色通道。
5. 到三院急诊室去看急诊时应执行三院急诊室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