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根据北京市卫健委的相关规定,残疾人来我院就诊时,给予相应照顾。
一、临时来我院就诊的残疾患者就诊时带齐相关证件,先到门诊部登记。
二、门诊部与科室协商予于加号、改约。
三、残疾患者就诊时各科分诊台让患者出示残疾证后,在征得其他患者同意后优先安排就诊时间。
本办法只限于残疾患者本人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