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患者持社保卡就诊流程及注意事项
浏览次数:36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4日
① 注册建档:
- 工伤患者首次来我院就诊,请持社保卡和工伤证先到收费窗口注册建档,再去挂号;
- 若已用社保卡注册建档,请先到收费窗口核实工伤身份。
② 挂工伤号:
- 持社保卡、工伤证前往挂号处挂工伤号;
- 通过其它渠道挂到的门诊号,须在就诊前到收费窗口换取工伤号再就诊。(注:自助设备无法挂工伤号)
③ 就诊:
- 持社保卡、身份证、工伤证、病历手册或大病历就诊;
- 医生先查看社保卡及工伤证核准的工伤部位,围绕伤害部位及鉴定疾病开具电子处方及处置单;
- 工伤病人门诊开药限30天量。
★ 门诊就诊时出现以下情况必须注意:
- 若有伤病关联的情况必须重新挂相关科室的号看病,全额交费,再回到工伤管理部门重新鉴定,手工报销。(见场景二图示)
- 进行康复治疗的工伤患者(包括康复住院)必须先提供由区县医保中心出具的《康复申请表》,否则不予报销。
④ 缴费:工伤病人缴费可实时结算,持社保卡、工伤证、身份证前往收费窗口缴费。
★ 温馨提示:请您把握下次开药时间,在所服用药品还有3天余量时,方可来医院再开此药。
★ 特殊说明:下列三种情况工伤病人不能使用社保卡实时结算,必须用全额缴费后回去手工报销。
- 工伤证有,社保卡内未写入工伤鉴定信息的;
- 工伤证有,社保卡不在红名单时;
- 工伤证有,持补领卡证明(未发社保卡)的。
2018.12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