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为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医疗保险权益,《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对外发布,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为农村居民发放社保卡。
新制度实施后,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全面提升,门诊最高报销比例达到了55%,比原来提高了5个百分点,门诊年度封顶线统一为4000元; 住院最高报销比例达80%,比原来提高了5-10个百分点,住院年度封顶线从18万元统一提高到25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六统一”
在整合前,北京市的医保有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制度,基本实现了人员全覆盖。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区别在于覆盖人群不一样。城镇居民医保覆盖了本市城镇居民,包括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实行市级统筹;新农合覆盖的是本市农村居民,实行区级统筹。
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了国家提出的“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统一要求。
财政继续加大补助力度,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方面有明显提升,定点医疗机构选择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本市还将为农村居民发放社保卡,农村居民就医时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无需个人再先行垫付医药费,进一步降低农村居民的就医经济负担。
外埠户籍配偶可参加居民医保
医保覆盖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覆盖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包括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和学生儿童。
本市户籍人员的外埠户籍配偶、子女,没有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也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本市城乡居民可以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校学生由学校负责办理参保;
学生儿童和老年人的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8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00元。
城乡居民中低保、困补、低收入农户、残疾等13类困难人员个人缴费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