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1、患者持“社保卡”和医师开具的住院通知书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2、按住院通知单上的要求及金额缴纳住院押金;
3、将“社保卡”交至住院处并留存;
4、相关科室住院治疗至康复出院,
5、患者或家属持住院押金条在住院处进行费用结算,押金多退少补,退还患者“社保卡”。
温馨提示:
1.医保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发生门诊费用,否则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如果您是从其他医院出院到我院住院的患者,请提供上家医院的准确出院日期(出示诊断证明或出院通知单),按医保中心规定上家医院和下家医院的出院和住院日期不能交叉重复。否则医保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