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凯华,男,主任医师,毕业院校:齐齐哈尔医学院神经精神专业,所在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门诊部,业务职称:副主任医师,行政职务:主任。1983年神经精神毕业,同年就职于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任精神科医师,一直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86年参加卫生部主办南京神经精神科专业进修班学习一年,91年晋升主治医师,97年晋升副主任医师。历任精神科副主任、门诊主任、院长助理,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副院长等职。 专业特长: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及精神病司法鉴定等。奖项著作及论文:获地区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四等奖各一次;著有专著两部;发表国际、国家、省级论文数十篇。社会兼职:中华医学会精神残疾康复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精神科专业委员会委员、康复专业委员会委员、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人、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成员。黑河市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成员。黑龙江省第三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小组、精神智力残疾鉴定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