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建华,男,丹东市第三医院医务科长,副主任医师,精神病法医司法鉴定组成员,辽宁省精神康复学会委员。
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曾先后于辽宁省精神病院、吉林省神经精神病院进修学习,曾参加卫生部举办的全国精神科医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训班,多次参加国内精神科专业知识和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专业培训。对精神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和病的诊断与治疗具备先进的技术及临床经验。多年来他潜心于精神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工作的研究,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临床并指导于临床。他撰写的数十篇论文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及会议交流。他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工作精益求精,医术精湛,全心全意服务病人,现已成为医院专业技术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