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英,女,副院长、主治医师,擅长精神卫生方面。1974年9月-1977年11月在衡阳医学院临床医疗专业学习并毕业;1977年12月-1984年3月在衡阳县台元区医院任内科医师,科主任;1983年12月-1984年9月在衡阳医学院附一医院进修;1984年10月-1985年8月在衡阳县台元区医院任内科医师,科主任;1985年9月-1985年11月在湖南省精神病医院进修精神科;1985年12月-1987年6月在衡阳市第一精神病医院任医师;1987年7月-1997年6月在衡阳市第一精神病医院任主治医师、科主任;1997年7月-至今在衡阳市第一精神病医院任业务副院长。参加工作以来,多次去北京、长沙、徐州、西安等地参加精神科、心理学、戒毒科学习班及国家省级学术论文交流,参加全国CCMD-2精神科诊断标准试测,协作参与一些科研项目。对内科常见病、多发病及复杂病例能熟练诊断和治疗;对精神科疾病、精神活性物质所致成瘾行为诊断准确,运用中西结合治疗方法取得了较好的疗效;对防治精神病复发及精神病人康复有一套独特的方法和方案。从医以来,诊治各类精神病人数千余人次,大多取得满意的效果,受到病人家属及同行的肯定。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3篇,省级刊物发表论文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