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远光,男,主任医师,教授,1939年1月出生,湖南桃江县人,中共党员,硕士生导师。享受国家特殊津贴,荣获中国医师协会惠氏杯第三届杰出精神科医师奖。1964年7月毕业于湖南医学院医疗系并留校在附二医院精神科工作至2000年退休。1980晋升为讲师、主治医师。1985年晋升为副教授、副主任医师。1991年晋升为教授、主任医师。曾于1984年后相继任精神病学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精神病学研究室主任;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精神卫生系副主任、主任。相继两届任兼职党支部书记。
兼任卫生部第四届药品审评委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专家库专家、国家药品新药研究基金评审专家、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主任、中华精神病学会生物精神病学组委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儿童、青少年心理卫生中心副主任、中国康复学会精神卫生康复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精神科杂志》、《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中国精神医学杂志》、《临床精神医学》杂志编委、湖南省第二、三届药品审评委员、湖南省精神病学会副主任委员、湖南省康复学会理事。他40余年如一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忘我工作。数10次被医院和学校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其主要专业方向是精神生化和药理。创建了精神药理实验室,并于1986年使该实验室成为全国首批卫生部精神药物临床研究基地。与国内外多家药厂合作开发了100多种精神药物。在国内外专业杂志发表相关论文160余篇,参编专著3本,获得省、部级科级科技进步奖多项。担任所、系负责人期间,正是我校精神卫生学大扩展的时代。
由于他的领导和各位老专家教授的通力协作,精神卫生研究所、系才能够顺利建立,心理评估、精神应激与成瘾行为、儿童精神卫生、精神生化药理各个方向才能够健康发展,成为国内相应研究领域的旗帜。在1999年国家重点学科评估预审阶段,又殚精竭虑,使预审顺利通过,最终成为我国精神病学领域的两大重点学科之一,为精神卫生研究所、系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做出了一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