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清,男,山东嘉祥县人,毕业于济宁医学院,副主任医师,精神科主任,山东省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专家组成员,先后在医教科、防治科、司法精神病鉴定科,精神科临床,负责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精神病防治、精神卫生宣传、司法精神病鉴定、精神科临床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从事精神科医疗、心理工作、司法精神病鉴定20余年,具有丰富的精神疾病临床治疗经验,擅长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治疗和预防策落,以及学生的心理、情绪障碍的矫正。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0篇,主编或参与编写专业著作10部。在精神科临床工作中,面临精神病人这一特殊、弱势群体,感触颇多,所负责的精神二科专家对病人实施人文医疗,免费接诊、免费咨询、免费指导用药。所在的科室多次被评为“先进科室”,本人多次评为“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