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屏江,主任医师,于1976年从云南中医学院毕业后,先后在景洪县民族医药推广站、基诺山乡卫生院工作,1980年4月调入景洪县医院工作。1984年10月,蔡屏江任景洪县医院院长,在任职期间,县医院荣获全州首家省“文明医院”称号,并荣获省“文明单位”等荣誉。
为更好集中精力致力中医临床事业,1988年下半年,担任了4年院长的蔡屏江主动要求并获准辞去院长职务,改任中医科主任,专心研磨中医临床医术,临床经验及医学造诣得到了进一步升华。特别对中医治疗儿科诸症、妇科疾病、内科治疗胃肠、肝胆疾病、糖尿病、老年病等疾病有独到见解。1993年3月,医院选送他到北京西苑医院进修中医学科一年,他的中医诊断技术又上新台阶。
蔡屏江连续多次被州、景洪市两级党委和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1996年被评为景洪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 1996年荣获“云南省首届优秀青年中医”称号;2001年获《景洪县志》编撰先进个人;多次被市医院评为先进个人、先进科室主任。
2002年8月,蔡屏江晋升为中医主任医师。多年来,他坚持走临床与科研相结合的路子,在省内外杂志发表论文十余篇。1994年以来,与他人合作出版了《中西医结合内科学》等三部专著。同年,所在科室被省政府授予“中医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他参与完成的《电针和TDP治疗面神经麻痹78例》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从医36年来,他坚持“只看病情,不看背景”的看病原则。在他的眼里,病人没有贫富、贵贱之分,都是需要救治的患者。
他坚持“有是病、用是药”原则,不开与病情无关的药物。在中医门诊坚持以中药汤剂为病人治疗疾病。他的中药单张处方值控制在40元左右,平均每付中药控制在10元以内,在他的带动下,不开大处方在科内已成风气,2009年中医科平均单张处方值不到50元。他所在科室被省人民政府授予“中医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如今,退休后的蔡屏江,被景洪市医院返聘,继续坐诊,以良好的医德和精湛的医术,服务各族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