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登明,女,副主任医师,汉族,陕西子洲人,毕业于延安大学医疗系。1977年分配至原籍做内科工作。1983年3月调入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从事精神科专业。1987年4月开始在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从事精神科专业。注重临床实践工作,对精神科的每位不同的患者,进行全方位的详细了解,很快掌握每人的核心特点,进行系统的临床和心理治疗。同时也注重于学习,不断了解精神科领域的新形势、新动态、新知识、新方法,能大胆、细心应用于临床实践工作中。对精神科的各类疾病,从诊断到治疗都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对精神科难治性精神病、强迫症等也颇有治疗研究,取得较好疗效。发表论文多篇。现为我院返聘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