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事药物咨询的工作中,我们常常会接到一些妈妈们打来的,询问有关正在给宝宝喂奶的她们服用哪些药物的问题。一般认为:母亲用药,其母乳中药物浓度不会很高,但新生儿和婴幼儿肝肾功能相对不健全,有时可能发生药物蓄积。因此,给哺乳母亲用药,必须考虑该药物对乳儿的影响。一般认为可以直接给婴儿用的药也可给母亲用;而给母亲用的药,婴儿不一定可以合用
一、母亲用药期间需注意的事项:
1.好暂停母乳,改用人工喂养;
2.避免在血药浓度高峰期喂乳;
3.用单剂量疗法代替多剂量疗法;
4.选用短效药物或比较的药物;
5.密切观察婴儿的药物反应。
二、常用药物对母亲及婴儿的影响。
1.抗生素类:不同的抗生素自乳汁中排泄差异很大,其中从乳汁中排泄量较大的有红霉素和林可霉素。红霉素静脉滴注时,乳汁浓度较血清浓度高4~5倍,但青霉素G肌注或静滴时,乳汁中浓度仅为血清浓度的2%~20%,头孢唑啉在乳汁中的浓度也较低。尽管有些抗生素在乳汁中浓度很高,可是到达婴儿体内的药量有限,不能达到浓度,却可引起婴儿过敏反应和导致耐药菌株的发生。有些抗生素如卡那霉素和异烟肼给乳母应用后,有可能导致婴儿中毒,应禁用。磺胺类通过乳汁的药量足以使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婴儿发生溶血性贫血。抗病毒药金刚烷胺可致婴儿呕吐、尿潴留及皮疹等,哺乳妇女应禁用。甲硝唑灭滴灵可引起婴儿头痛、失眠等中枢反应,个别可引起肢体麻木,应避免使用。
2.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母亲在服用抗癫痫药物苯妥英钠和苯巴比妥时,婴儿可出现高铁血红蛋白症、全淤斑、嗜睡和虚脱;服用安定可使新生儿体重下降和发生高胆红素血症;服用溴化物和扑痫酮引起婴儿嗜睡、皮疹等。故哺乳的母亲应避免长期服用这类药物。
3.其他:抗甲状腺素药物、抗凝剂、放射性药物、麦角制剂、锂、抗癌药等乳汁中浓度一般较高,哺乳期应禁用。类固醇类激素、避孕药、利尿剂、抗组胺药、水杨酸盐等长期应用对婴儿有害。
4.有些药物在乳汁中浓度虽然低于血浆,但在母亲用量大时,仍可对婴儿产生影响,如阿托品、苯海拉明、蒽醌类泻药、咖啡因、新生霉素、水杨酸、羟基保泰松等。
三、哺乳期宜忌用或避免使用的药物:
四环素类、甲硝唑、吲哚美辛、氯霉素、克林霉素、红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喹诺酮类、磺胺类、异烟肼、巴比妥类、水合氯醛、茶碱、苯妥英钠、苯二氮卓类、他巴唑、西咪替丁、抗肿瘤药、抗精神病药、抗组胺药、口服避孕药、造影剂、氟烷、美沙酮、乙醇、安定类、消炎痛、硫脲嘧啶、放射性碘131和125、甲睛咪呱、克尿塞等。
四、哺乳期宜慎用的药物:
如阿司匹林、甲状腺素、酚肽、奎宁、链霉素、泼尼松、三环类抗抑郁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