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肌瘤是女性生殖系统常见的良性肿瘤,发生率为20%~30%,其中30%~50%发生于育龄期女性,2%~3%不孕患者合并子宫肌瘤。大部分子宫肌瘤女性无临床症状,仅20~25%患者有症状,如月经异常经量增多和经期延长、慢性盆腔痛、白带增多、下腹包块、压迫症状尿频尿急和便秘及不良妊娠结局流产、早产、胎膜早破、胎盘早剥、围产期出血、产后感染等。子宫肌瘤的治疗应该据患者年龄、症状、生育要求及肌瘤部位、大小、数目等进行考虑。
1、观察随访:无症状肌瘤一般无需治疗,特别对于近绝经期女性。因为绝经后肌瘤多可萎缩、症状消失,每3~6个月定期随访妇检、盆腔超声等,若肌瘤增大、可疑癌变或患者出现症状可进一步治疗。
2、药物治疗:适用于症状轻、近绝经年龄或全身情况不宜手术者。在药物治疗子宫肌瘤出血症状前需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出血,特别是子宫内膜病变甚至子宫内膜癌的可能。
1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类似物GnRH-a:是目前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它能在垂体下调GnRH受体,降低卵泡刺激素和黄体生成素,抑制卵巢激素的产生,在体内建立低雌激素环境。有文献,治疗3个月后子宫肌瘤体可减少35~65%。但停药后肌瘤又可逐渐增大到原来大小。故应用GnRH-a主要的指征是术前预处理,是子宫体积缩小,增加微创手术机会,同时闭经可使贫血得以纠正,减少术中输血可能。当然对于近绝经期女性,运用GnRH-a可提前过渡到自然绝经,避免手术。用药6个月以上可产生绝经综合征,骨质疏松等副作用,故长期用药受到限制。
2抗孕激素制剂:如米非司酮,每日12.5mg口服,可作为术前用药或提前绝经使用。但不宜长期使用,因其拮抗孕激素后,子宫内膜长期受雌激素刺激,增加子宫内膜增生的风险。另有研究认为芳香化酶抑制剂如瑞宁德及选择性雌激素受体修饰剂如雷洛昔芬可能对子宫肌瘤治疗,但这些药物作用机制及临床应用还需进一步研究及循证。
3、手术治疗:适用于月经过多致继发贫血,药物治疗无效;严重腹痛、性交痛或慢性腹痛、有蒂肌瘤扭转引起的急性腹痛;体积大或引起膀胱、直肠等压迫症状;能确定肌瘤是不孕或反复流产的原因者;可疑癌变。手术可经腹、经阴道、经宫腔镜及腹腔镜进行,具体术式有:
1肌瘤剔除术:对于希望保留生育功能的年轻子宫肌瘤患者,除外**病变可能后,肌瘤剔除术时目前佳治疗方法。子宫粘膜下肌瘤或大部分突向宫腔的肌壁间肌瘤可宫腔镜下切除;突入阴道的粘膜下肌瘤经阴道摘除。术后有50%复发机会,约1/3患者需再次手术;
2子宫切除术:不要求保留生育功能或疑有恶变者,可行子宫切除术,包括全子宫及次全子宫切除。术前应排除宫颈癌前病变、宫颈浸润癌及子宫内膜癌。
4、其它治疗:
1子宫动脉栓塞术:通过栓塞子宫动脉,阻断肌瘤动脉血供进而使其缩小坏死,但该方法有改变卵巢血液供应、影响卵巢功能可能,同时手术时的盆腔辐射对卵巢功能也有一定影响,故较少应用于有妊娠意愿患者。
2宫腔镜下子宫内膜切除术:适用于月经量多、没有生育要求但希望保留子宫或不能耐受子宫切除术患者。
3高强度超声HIFU:其原理是将超声波发出的声能量于人体组织内某一点如子宫肌瘤,形成声强较高的区,在组织内产生瞬间高温和固化效应,从而破坏区内组织细胞,而区外组织细胞基本不受损伤,是一种非侵入性治疗。目前虽有研究认为其对子宫肌瘤的治疗,但主要针对已婚已育患者进行治疗,而其对有生育要求的子宫肌瘤患者术后妊娠的改善情况,尚待更大规模的前瞻性研究。
而对于不孕患者,年龄<30岁,不孕年限<2~3年,浆膜下或肌壁间肌瘤向浆膜突出,不影响宫腔形态、无月经改变、无痛经、且肌瘤生长缓慢者,输卵管至少一侧通畅、卵巢储备功能良好,可随访6~12个月。期间监测排卵,指导性生活,对排卵障碍者可使用促排卵药物助孕。年轻、不孕年限<2年、尚不急于妊娠、卵巢功能良好,但有月经增多、痛经 、子宫如孕10~12周等可考虑先行药物治疗,使肌瘤缩小改善症状。手术治疗主要为肌瘤剔除术,建议术后避孕1年;粘膜下肌瘤宫腔无损者避孕4~6个月后可考虑妊娠。妊娠期需加强管理,警惕孕中、晚期子宫破裂,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