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慢性乙肝夫妻有生育要求天经地义,作为乙肝专科医师要尽可能传道授业解惑。年轻慢性乙肝夫妻既要保护肝脏,还要尽可能不影响爱情结晶——生儿育女,门诊常见的是两类情况:
一、丈夫正常,妻子患慢性乙型肝炎
这类妻子必须先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然后再考虑生育。这是因为慢性乙型肝炎常反复活动,如果病情不稳定就怀孕,很有可能在怀孕期间发生肝功能异常,甚至出现重症肝炎、肝功能衰竭情况,弄不好,大人小孩生命难保。而此期间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时,所用的药物对胎儿有致畸胎的可能。
因此,此类年轻女性佳生育时期,是在不用任何药物、肝功能稳定、且维持3个月以上。怀孕期间应每月监测肝功能,怀孕头三个月若遇肝功能异常,此时好不用任何药物,以休息静养为主。怀孕的后7个月,胎儿对药物的敏感性相对下降,可少量用的护肝药物。如果怀孕期间肝功能明显异常,黄疸进行性上升,有出血倾向等,则须尽快终止妊娠。如果肝功能一直正常,血中HBV—DNA载量高,则考虑在乙肝抗病毒治疗中生育。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批准用于孕妇的口服抗乙肝病毒的核苷类药物。因此,如果孕妇要使用抗乙肝病毒药物,须权衡利弊,专科医师必须获得孕妇的知情同意后,选用替比夫定抗乙肝病毒治疗较为,如果经济条件有限,也可以选用拉米夫定,但是拉米夫定容易引起乙肝病毒的变异。使用拉米夫定一年,乙肝病毒变异达20%左右。
研究表明:乙肝病毒对胎儿不直接产生损害,只增加母婴垂直传播几率,且这种几率随着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和同时注射抗乙肝免疫球蛋白可获得肯定的阻断,在小孩出生后9个月至15个月监测乙肝疫苗接种。
二、年轻丈夫为乙肝患者,妻子正常
科学研究表明:乙肝病毒通过精子传给下一代的证据不足,尽管如此,在妻子怀孕前,男方此时也好不要服抗乙肝病毒药,以防万一发生对生殖细胞的不良影响,待妻子怀孕后,慢性乙肝丈夫有足够的时间来抗乙肝病毒治疗,孩子出生以后也按上述方法进行乙肝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