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老人认为自己有心律失常,就是患上了“冠心病”,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冠心病会导致心律失常,但心律失常不全是冠心病导致的。心律失常虽然是心血管病中常见的症状,但出现心律失常并不意味着一定有器质性心脏病。
心律失常表现为一种突发的心悸、心前区不适、憋闷、胸痛、气促、手足麻木和眩晕、黑曚、晕厥,甚至神志不清。部分患者也可无任何不适症状,仅在心电图或24小时动态心电图检查中被发现。
心律失常的病因相当复杂,常见的有下列5种:
①器质性心脏病,如冠心病、心力衰竭、高血压心脏病、肺心病、风心病、心肌病、心肌纤维老化、窦房结功能低下等;
②各种不良刺激,如情绪激动、疲劳、饮酒、喝浓茶和咖啡等;
③药物因素,如使用洋地黄、奎尼丁,及某些抗肿瘤药物等;
④严重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贫血;
⑤代谢性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由此可见,虽然大多数心律失常是由器质性心脏病所致,但发生心律失常并不一定说明患了心脏病,正常人也可以出现心律失常。
心律失常的发生率随年龄增高而增加,老年人易发生心律失常。发生心律失常后,首先需要综合病史、症状、体检和必要辅助检查如24小时动态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参考有无器质性心脏病、心律失常是否影响心脏泵功能和血流动力学等情况决定治疗策略。有器质性心脏病基础伴或不伴心脏泵功能和血流动力学受累的心律失常则为病理性,应引起高度警惕,及时就诊;无器质性心脏病基础且不影响心脏泵功能和血流动力学的心律失常一般视为功能性,预后良好,常常见于正常健康者,多半都是由于过劳、吸烟、饮酒、失眠、精神紧张和激动等因素而诱发。如无明显不适症状,大多不需要治疗;有症状者也应先解除顾虑,稳定情绪,调整作息。必要时短期对症治疗。
鉴于许多抗心律失常药物具有潜在致心律失常风险或心脏外毒副作用,在应用时应慎重,权衡利弊。因此,对于老年心律失常患者而言,首先应仔细寻找导致心律失常的病因和诱因,切忌轻率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若必须用药,也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严密观察,,因为老年人对药物耐受性差,易发生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