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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医院异地就诊相关说明

浏览次数:10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7日

  一、本地患者在外地上级医院治疗的相关政策

  贵池区农合患者:本地参合患者如在我院治疗后因病情需要,需转外地上级医院治疗,无需办理转诊手续。

  贵池区农合患者在省外就医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省外医院就诊住院前3个月内,因同一疾病在省内三级医院有过住院记录和/或新农合报销记录;

  2、因急诊、急救在事发地的省外医院住院;

  3、在省外务工或在省外常住人员就地住院的。须提供下列证据性材料之一:用工单位开具的务工证明、务工者暂住证、营业者的营业执照、房产证或长期租房合同或其它可信的证据材料。

  医保(池州市医保、城镇居民;贵池区医保)患者:本地医保患者如在我院治疗后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前须办理转诊手续。转诊医院须是三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专科公立医保定点医院。在上级医院治疗后,携带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医疗费收据到市(贵池区)医保中心报销。市医保和城镇居民患者到市医保中心(波斯曼广场)报销,贵池区医保患者到区医保中心(翠微苑梅龙路1号)报销。

  二、外地患者在我院治疗的相关说明

  农合患者:青阳、石台、九华山、东至以及枞阳农合普通住院患者,在我院治疗可实现及时结报。铜陵市郊区铜山镇的城乡居民在我院治疗暂不能实现及时结报,但是出院时可将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医疗费收据交到门诊二楼医保办并提供医保卡号及身份证号,在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患者家属到我院农合结算窗口领取报销款。其他地方的农合患者需出院后将材料带回当地合管中心报销。

  医保患者:九华山、东至、青阳医保患者可直接在我院办理结算无需办理转诊手续。石台医保患者需持转诊单(或者与当地社保局联系后发申请到我院)方可办理结算。本省其他地方医保患者需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好转诊手续方能在我院办理出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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